向違規張貼廣告物「大聲說不!」

6/16/2008   瀏覽:465    

臺南市的國際能見度,已逐步實現「科技、文化、生態的智慧型國際新都市」的健康城市發展目標。惟因國民道德尚待提昇及受經濟不景氣影響,許多土地、房屋仲介業者為節省刊登廣告費用開銷致有違規張貼廣告物之行為,其心存僥倖及漠視法令之行徑,已嚴重影響市容觀瞻與環境衛生,環保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執行拆除作業,亦造成台南市觀光發展的負面影響甚鉅。

台南市環保局針對違規小廣告,本年度1─5月份共已拆除達885,233 件,並告發處罰鍰120099 件、處停止電信服務而停話136 件。廣告類形以房地仲介業者違規情形最為嚴重。依據「廣告物管理辦法」規定:所謂張貼廣告物係指張掛、黏貼、粉刷、噴漆之各種告示、傳單、海報等廣告物。環保局不斷呼籲業者運用新聞媒體、報章雜誌及租賃公佈欄甚或以夾報等廣告方式創造商機,勸導勿圖一己之便,破壞市容觀瞻、製造環境髒亂,並讓民眾瞭解任意張貼廣告物是違規行為。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每張違規張貼之廣告物可處新台幣1200~6000元之罰鍰。違規張貼廣告物行為人,不要以為廣告物上未具名及地址,稽查單位就無法取締,依據電信法第八條規定,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均可依廣告物上之電話號碼行文電信公司依法提供電話所有人之基本資料予以停話處分及處以罰鍰,以阻斷其商機。

本項工作推動執行由來以久,但仍有不肖業者全然無視政府法令之存在,公然挑戰公權力。為維護景觀清潔、公共安全及考量各地清潔取締人力資源分配,凡經稽查並查證屬實者,另函請電信公司處以停話並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同時希望府城市民朋友視方便情形協助自行清除住家周邊之小廣告,並發揮道德勇氣拒絕違規廣告物張貼於家前電桿或牆壁等處。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大家以生活在文化古都-台南府城為榮,更期許以維護這塊與我們休戚與共的土地為自我責任,大家一起向違規張貼廣告物行為「大聲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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