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打包裝箱要注意如,可先行從較不常使用的物品開始裝箱,像書籍、過季的衣物…等物品;搬家前整理衣物時,可先將搬家隔天要穿的衣物放在行李箱或旅行袋,其餘衣物裝箱或用大型垃圾袋打包處理,並註名衣物的所有人;裝箱時,盡量避免有空隙,這樣較不易使箱內物品在搬家過程中移動而造成損壞;易碎品,例如:碗盤、杯子、瓷器或玻璃物品,可先用報紙包裝放入箱內在紙箱外註明,並告知工作人員,我們將小心為您處理;如果箱內擺放重物,可用膠帶或繩子加強邊緣或紙箱開口,避免在搬家過程中紙箱破裂;所有重物可在紙箱外編號並列清單,以便搬家後清理。
搬家公司完成搬遷後,若消費者之物品有毀損者,應於當天現場告知公司人員,以便協助消費者鑑定理賠事宜,若物品屬於不易發現毀損者,敬請於完工七日內,向搬家公司提出鑑定理賠之服務,若逾期提出者,恕搬家公司不受理任何理賠事宜﹙理賠原則按使用折舊率折算,每一工程理賠上限為兩萬元整,每一單件理賠上限為 五千元整。若能協助修繕者,以維持處理完善為原則,修繕費用若高於折舊後之現值,則以折舊後現值為理賠原則。
一般玻璃、瓷器碗盤全額賠償;但特殊玻璃:如浮雕、噴砂、進口燈俱…等,視毀損程度理賠,每件不超過五千元。若有特貴重物品:如古董字畫藝術品…等,其單件理賠額度超過一萬元者,客戶需在搬家前事先言明,搬家公司會視其所理賠額度酌收保險費。消費者託運搬家物品時,應事先告知搬家公司此物品性質及價值,並註明於搬家契約中,若搬家物品其價值超過五萬元以上,建議自行攜帶或保值精緻處理,否則搬家公司以一般搬家物品運送方式承載,若有滅失損壞,消費者應自行負責,且不能追究相。
消費者找搬家公司時一定要找信譽好的公司,搬家同時應要求對方先估價並寫下清楚的估價單,同時最好和業者依定型化契約簽約,因為最常發生的狀況,就是搬家公司表示實際運送的車次超過當初所預估,要求加收搬家費用,但定型化契約中有規定,如果車次超過當時預估的百分之二十,業者是不可以再加收,消費者應特別注意。一般搬家公司報價時,不會把工資和車資分開計算,通常每車費用在3500元上下比較合理,另外垃圾清潔報價太便宜時,也最好要問清楚服務內容,如果搬運路程超過20公尺,可能就會加收費用,最好清運時談清楚,並寫明在合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