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當天 必須準備的物品

11/20/2009   瀏覽:1263    

*婚禮 聘禮 訂婚 訂婚儀式*

訂婚當天,

傳統的台灣禮俗無論採用「大聘禮」、「小聘禮」或以「米香」做禮餅,除了主要禮品外,還採用其他禮品來配合以示隆重。


一、一般禮品

1.熟牲禮:童子雞一隻、魚一條、肉一塊及米酒一罈,寓有起家、誡示婦德、室家吉祥、期作賢妻良母之意。

2.四色糖:桔餅、冬瓜糖、冰糖、糖果,象徵甜甜蜜蜜、白頭偕老、無限幸福之意。

3.香炮燭金:香(無骨透腳青),炮(大鞭炮和大火炮),燭(龍鳳成對喜燭),用來敬告祖先、互相祝福、吉祥平安、增添喜氣、兩家聯親、事業興振之意。

4.斗二米:男方準備十二斤糯米、三斤二兩砂糖,送給女方做紅湯圓的材料,有團團圓圓、美美滿滿之意。

5.麵線:象徵兩姓聯姻,美滿姻緣一線牽、福澤綿長、子孫幸福無涯之意。

6.福圓:即龍眼乾、桂圓,用來祝福子孫興旺,含有龍的傳人、圓滿多福、代代相傳、生生不息之意。

7.上頭布:乃男女雙方互贈的禮品,男方備有六禮,女方回報十二至十六種,所選之禮品均為日常生活之所需,寓有全福全壽、吉祥喜慶之意。

二、特 別 禮 品

1.半豬:生豬肉半隻或洋火腿 "十八或三十六條",表示豐碩誠懇的敬意。

2.生雞:閹雞六隻,表示 "婚姻基礎永固、內外一片祥和蓬勃之氣"。

3.鮮魚:名貴鮮魚六條,表示 "有頭有尾年年有餘"。

4.麵線:表示 "福澤綿長" 之意。

 

5.好酒:二十四瓶  表示"一年二十四節氣都平平安安、愛情濃郁"。

 

三、共同禮品:

1.大訂用:傳統行聘用「金錢」為重禮,通常選用新鈔票以紅紙圈起,

*男方送女方之禮品:衣料、皮包、鞋子、腰帶、手錶、手鐲、耳環、頭飾、化妝品、被褥、頭巾、絲襪、茶具、針線盒….等,女方送*男方之禮品:皮鞋、皮帶、皮夾、領帶、衣料(西裝)、襪子、手錶、袖扣、領帶夾、刮鬍刀、帽子、襯衫….等。

2.小訂用:選用新鈔票以紅紙圈起,金額較大訂少。

3.金飾: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或鑽石項鍊、鑽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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