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監獄管理員馮青順去年七月頂替同事林煥哲上考場,通過監所管理員特考,今年一月又想如法炮製幫弟弟代考,並想出用奇異筆幫弟「點痣」,和他特徵近似後重辦准考證的點子,因他弟弟親自上場,被發現應考人「本人無痣、照片有痣」而揭穿。
弟弟馮青復在檢方偵辦時表示,他不想讓哥哥主宰人生,才會拒絕哥哥代考。地檢署昨天依妨害考試罪嫌將馮家兄弟及林煥哲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調查,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馮青順在任台灣桃園監獄管理員時,同事林煥哲想考監所管理員特考,成為正式公務員,常向他借法律書,但考了幾次都落榜。
後因馮青順妻子經營的托兒所負債數百萬元,於是約定以五十萬元代價替林煥哲代考並順利通過考試,林煥哲付五十萬。
由於馮的弟弟也打算參加特考,馮擔心弟弟考不上,於是計畫代考,因兩人雖相差十四歲,但臉型差不多,僅馮清順右嘴角有一顆黑痣,弟弟沒有,馮清順異想天開,用奇異筆在弟弟右嘴角畫黑痣,要他重拍大頭照,再掛失身分證與准考證後重新申辦。
意想不到的是臨考前夕,馮青復堅持要親自應試。監考人員對照准考證照片與本人後,發現「本人無痣、照片有痣」當場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