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京華城]習俗---訂婚

6/23/2009   瀏覽:1192    

訂婚傳統上稱之為[文定],如其字面上的意思 指的是結婚的約束之意. 兩人的心意化成能留下深刻記憶的訂婚儀式是相當重要的.自古以來訂婚時的傳統禮數相當多,特別是家中長輩較講究時.近來有些現代訂婚儀式已較為精簡,但男女雙方些需準備六樣禮,所以親朋好友皆是女方家的重要客人,該有的禮數還是不能少

男方應備辦的禮品

  • 聘金---應為雙數,且用紅包包裝妥當
  • 聘禮---通常男方的聘禮可分簡單約六件禮或隆重的十二件禮.皆擺在俗稱[辦盤]的木盒上送到女方家,一般[辦盤]可向餅店租借.至於聘禮多寡,應依個人預算安排,也可托媒人代為向女方家請教,獲得兩全其美的結論
  • 酒席禮---視女方家款待男方家,所備辦的酒席約值多少,而以現金置於禮袋內給付壓桌紅包
  • 媒人禮---比女方家稍多
  • 人數---男方家同付女方家的人數6.10或12皆可,應避免4或8的人數,含貢禮或壓箱先生

女方應備辦的禮品

  • 挑選禮品若干
  • 準備甜茶.甜湯圓.點心.酒席
  • 贈與準新郎的六件或十二件禮(帽子.領帶.衣料.袖扣.領夾.皮帶.鞋襪.手錶...等)
  • 作為還禮之用,如非必用品可以現金裝紅包袋替代
  • 媒人禮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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