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接到一個家長打來的電話,氣呼呼的,告訴我,她女兒今天沒有像平常一樣的時間回家
,所以她來學校接,結果發現女兒被一群人圍住,她跑過去問是怎麼回事,
對方說因為她女兒罵人,所以把她留下來問,家長就說,罵人就告訴老師請老師來處理,
他們回說"跟老師講有屁用啊!"一群人的態度就是自認沒錯,還有人放話說要打她女兒,
吼~~剩28天就要畢業了,這群小白就要這樣惹是生非嗎??
氣得家長說要告到校長那邊請他們的家長一一出面處理,
跟同事們談了下,他們叫我拿出法律來喝止這些學生,其實我之前就說過啦~~
談到最後我才發現,我的心態要變,雖然我告訴他們這些法律,也說了他們的行為觸了法,
但他們卻感受不到事情的嚴重性,因為他們一直認為老師不會將他們繩之以"法",
所以我必須告訴他們,這位家長非常生氣,已經決定蒐證控告,不然就等著進法院,
我感到很悲哀,臺灣的教育環境竟然差到這種地步,我總認為學校應是個單純的團體,
和諧的感情是維繋這個團體最主要的力量,但現在這種力量已經毫無意義,
只能靠著冷冰冰的法律來約束學生,這讓我認真的思考,我還要當老師嗎??
我想當老師的原因是我愛孩子的天真,我覺得我可以教這些天真的孩子許多東西,
包含了愛與尊重,但我漸漸發現,不是了,現在的教育環境不適合我這種重感情的老師,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當然,老師的觀念也該跟著變,但變了就不是我想做的老師了,
所以,我開始想,若要轉行我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