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換「金」賺錢又安心

8/28/2008   瀏覽:414    
臺北縣政府環保局為鼓勵民眾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特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政策,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計畫,每部符合申請條件之機車車主可獲新臺幣1,500元之補助金。


鑑於老舊二行程機車,燃燒不完全所產生一氧化碳,不僅讓空氣品質變差,更是危害人體健康之隱形殺手。這些已經停產的老舊二行程機車,所排放廢氣,約是四行程機車的2~4倍。因此汰舊二行程機車後,車主不必擔心被抽檢、被檢舉,而遭檢測不合格罰鍰之情形。


環保局表示:車主可透過機油的更換方式來判斷所屬機車車種;二行程機車的儀表板上有個機油燈,機油快用完時會亮紅燈,車主必須購買機油來添加;而四行程機車的機油則是行駛一定里程,如一千公里,即需更換,更換時須先將舊機油漏光後再加入新機油。


因本項補助計畫,環保署僅給予臺北縣6,000個名額,佔本縣7年以上二行程機車總數之1.3%,故活動即日起至97年12月15日或受理達6,000輛額滿為止,以先送達者優先受理。此外,本局配合行政院推動電動機車之政策,尚有好康要給本次汰舊之車主,獎助其新購可掛牌之電動機車新臺幣1萬元,僅有800個名額,先送達者優先辦理,額滿為止。


環保局特別提醒二行程機車車主,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89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
97年6月30日前車輛設籍在臺北縣。
96年或97年有實施排氣檢驗(檢驗不合格也可以辦理)。
97年7月1日起,至經環保署核可回收商完成車體回收手續。
符合之民眾,可直接電洽臺北縣政府環保局02-29603456#4116詢問申請相關事宜,或上本局活動網站(http://www.epbmobile.tpc.gov.tw/TP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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