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野外帶走雛鳥或鳥蛋違反動保法

7/17/2008   瀏覽:462    

目前正值鳥類繁殖季節,台中縣農業處接獲民眾反應,有人隨意帶走野外的雛鳥或鳥蛋,影響生態,農業處強調,除非經過申請,否則侵擾一般鳥類,跟保育類動物一樣,同樣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可罰六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罰鍰,如果是侵擾的是「保育類」動物,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可要小心。

 

春夏是鳥類繁殖的季節,樹叢、草叢間,都可以看到鳥巢,台中縣農業處近來接獲民眾反映,指稱有部分人士隨意將鳥巢中的鳥蛋或雛鳥帶走,行為令人痛心。

 

農業處說,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即使是獵捕一般類的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的區域內,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也就是說,民眾逕自將鳥巢中的鳥蛋或雛鳥帶走,行為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的動物並不僅限於保育類,侵擾、獵捕一般類的鳥類,可罰六萬至三十萬元不等罰鍰,侵擾、獵捕對象為保育類,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實際取締處罰,可能有困難,不過,動物保育法的精神就是希望不要去侵擾野生動物,鳥蛋、雛鳥都是鳥媽媽、鳥爸爸的心肝寶貝,就跟人們一樣,希望民眾將心比心愛護動物,也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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