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結同天?公證補請?到底是面子重要還是女兒的幸福重要
I. 原本我是希望訂婚結婚分開,因為水爸說水媽去年過世,婚禮的事希望一切簡單,所以一開始說公證結婚,但男女方要一起宴客(人多水爸有面子),開始準備結婚的事之後,鄰居親戚長輩們開始有不同的聲音,水爸聽多了後改變想法,現在堅持一定要有文定儀式才可以,所以變成當天一大早先在桃園楊梅舉行文定儀式(原本想在台北飯店出嫁,但還是在自己家出嫁比較好吧),不過就沒辦法在吉時舉行(我粉介意),文定後中午在台北蘆洲宴客,我的問題是
1.時間上來得及嗎?
2.女方親友要文定完再去宴客會場嗎??那會場一開始不就空蕩蕩的??
3.新娘不在(還沒到),不就不能來新娘休息室看了??
4.塞車遲到太晚開桌怎麼辦??
5.公證又文定,這樣不是更麻煩嗎??
6.要大小聘嗎?何時拜祖先??
7.有可兼顧的方法嗎??
II. 目前統計出約30桌,但女方桌數就超過一半,水爸說酒席錢要由男方出錢,但是女方的禮金水爸要收,請問合理嗎??一般不是都雙方各付各的,男方付壓桌金而已嗎?要怎樣跟水爸溝通啊??
III. 水爸的朋友都在楊梅,水爸還說要包遊覽車給他的朋友上來台北請客,但車資卻由帥帥家付,喜餅也是帥帥出錢,結婚什麼都要帥帥出,,我爸的要求讓對方覺得有點刁難人!!而且水爸又沒說要給多少嫁妝,搞得帥帥和帥媽現在對水爸的前後不一很反感,夾在中間真的有苦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