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昨天帶回來一個消息,又讓我陷入了沉思中
我11、12月會在南部出差,明年不曉得會不會調差,妳要在那生?
就這樣的短短一句,全部翻盤
我能說什麼?還不是為了老公的退伍金,要不然幹啥要這樣東奔西跑的
現在的掙結點在於:預產期在10月底,總不可能叫老公11月和上頭說他要留在桃園,也不可能叫小朋友10月初自動跑出來
所以決定我會在南部生,而且應該還是在自己工作的地方
這讓我更煩~~好不容易想開了,不管那些生育補助之類的。我如果要在那邊生產,當然是在職是最好,誰都沒佔誰便宜
表示:要做到生...而且...公司的規定:產假後6個月內不可離職。聽說會罰錢,好像是一個月吧~~
早就有職業倦怠了,都想說剩不到兩個月,牙一咬就過了,卻變成要熬到明年過完年,雖然我可以狠一點,請個“育嬰假”6個月至兩年,可是對單位的人過意不去
還有個大問題耶!放完產假也才12月中,要是老公明年沒有調回南部,我又還沒離職前,小姑娘要叫誰顧?水媽,還是婆婆?兩個家裡都有病人的,還要再加重她們的負擔嗎?
至於老公擔心的是令一件事:如果我不在高雄,那妳有不舒服;甚至有產兆(早產)時,怎麼辦?
算了~~反正現在想太多都沒有用,誰知道未來又發生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