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婚禮 幸福裝滿袋

5/20/2008   瀏覽:651    

        臺中市政府將於31日舉辦全國第一場登記婚制度實施後之聯合婚禮,為期慎重,特舉辦新人說明會,向準新人們說明當天完成結婚效果的法定要件,並邀請兩性專家東海大學幸福家庭中心主任彭懷真博士,與新人分享十全十美的婚姻要訣。
  準新人余奉迪、鄭婷尹開開心心手牽手來參加這場新人說明會,鄭婷尹說,民法改採登記婚對他們不會造成困擾,尤其是參加市政府舉辦的聯合婚禮,更篤定婚禮有效。他們將先在24日宴客,31日完婚,當然以後每年慶祝結婚紀念日就是531日。
  民政處長沐桂新除向新人恭賀,並提醒新人31日當天報到時,即繳交發給新人的「幸福裝滿袋」,袋內裝妥兩人國民身分證、照片、印章、戶口名簿、及結婚書約,當天8個戶政事務所均會派員到場,收集好這些「幸福裝滿袋」後,即飛車趕回轄區戶政事務所,趕快做電腦登打、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在聯合婚禮結束前,再趕回會場,把已經辦妥的證件交回新人手上。
  沐處長說,這是與時間賽跑,原本民政處構想是等聯合婚禮完成後,新人們再到戶政所領回證件;但台中市長胡志強認為不夠便民,失去政府舉辦聯合婚禮的美意;民政處遂採專人送戶政所、登記後再專人送回婚禮會場的全套服務措施,讓新人在會場舉行婚禮之際,實際已完成登記婚。
  由於修正後民法第982 條規定條文是「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恐怕被挑毛病新人未至戶政機關,民政處更是請出8所戶政所主任,請他們全體動員到聯合婚禮會場,代表戶政所將完成登記之證件交還新人,以完成法定要件。沐處長說,當天8所戶政所幾乎半數以上成員加班。
  沐處長並指出,聯合婚禮當天不再有傳統證婚人、主婚人、介紹人角色,也將以結婚書約簽名儀式取代以往的雙方用印儀式。他說,這場聯合婚禮選在福星市地重劃區內滿地花海舉辦,既象徵「幸福之星」,更代表新人們繁花似錦、美麗璀璨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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