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主張:分手之後請各自幸福

3/24/2008   瀏覽:291    

 


 

                                      

  姐姐愛聽故事,但自己卻不會講故事。經常跟人講著講著就忘了下一個情節是什麼,又缺乏急智,不會添油加醋,只好一邊想一邊撓頭,口中亂糟糟說些話拖延時間:「好……然後……噢對對……」

  幸好生活本身比故事更有故事。生活常常替講故事的人解圍。

  在沒有人講故事的時候,笨姐姐看書。

  於是,一段與MSN、網咖大火、飛機和北京這個城市有關的故事,在某一天的某一瞬間,進入笨姐姐的視野。故事本身波瀾不驚,一切都只是暗湧,故事裡愛意糾纏的雙方沒有過一句表白,最危險的一次,也無非是敲在鍵盤上的一句:「早幾年認識你,就好了……」

  然而就在故事行將結束的時候,最後兩行字,在突然之間刺痛了笨姐姐的目光:

  「她不會告訴他,她來過北京,曾與他非常靠近,她此番前來,其實與他無關,她為的是,自己的心。」

  「而成年人的愛情,有時候便是,知道對方的生死,然後——各自生活。」

  各自生活。是了,這才是要點,是最正確的,對待生活的態度。

  是的,對於大多數成年人來說,情感,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一個成年人的靈魂,背負了太多東西,如果非要那些飄忽的,隱秘的,曾經一閃即逝的情感同生活扯在一起,這段情感的一方同另一方,兩個人的世界,必定亂套。

  那絕對不是一種理性清明的生活。

  而生活失去清明與理性,再是刻骨的情感也必將一朝淪喪。

  所以,當年轟動一時的《麥迪遜之橋》的主角,應該暗自慶幸——生活給他們的,已經足夠多?還應該慶幸的是他們知進退,適可而止,不貪心,因此生活才會留給他們一段滄桑但卻美好的記憶?

  說到《麥迪遜之橋》,笨姐姐記起,當年是從同事手中借來的一本小冊子,印刷粗糙,錯別字太多,幾乎每一行就有一個,非常之影響閱讀。糟的是笨姐姐天生又是一個容易受細節影響的人,被那麼折騰一通之後,實在沒有理由覺得那本書有多麼好,也沒覺得那兩個成年人之間的情感有多麼傷感動人。後來看電影,看梅莉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演出那段中年人的纏綿愛戀,也是一徑的麻木不仁。梅與克是著名演員,表演自然沒得說,但笨姐姐始終覺得不是滋味——都是錯別字惹的禍啊。

  那時候笨姐姐年輕,但從那些錯別字,就已經知道了細節的顛覆力。

  細節。到如今,回頭想去,一段感情中真正動人的,往往不是一個漫長的故事,而是一個微小的細節——在黑暗的停電的樓梯裡,他牽著你的手,一步一步往下走。他不說話,你也看不到他的表情,然而他的熱度從手掌傳來,令你此生再不可以忘卻。

  你看不見。你聽不見。然而你知道,他也知道。

  然後你和他走出樓道,見到陽光。你鬆開他的手。他鬆開你的手。你與他在同一時間,彼此鬆開了手。你知道有事情到此為止了,你知道有事情到此刻已有了定論:此後的一生,無論漫長或短暫,且放開手,各自生活。

  你是成年人。他也是成年人。成年人的感情往往是晴空下的閃電,在來不及看見的時候,早已經消滅了蹤影。沒有證據。也不可以留下證據。而身邊的生活,不可以改變,彼此都是知道的。

  然而各自生活,不等於不聞不問。就算不問,也不等於不牽不念。哪怕見不到那個人,哪怕是捕風捉影,都一定要知道他的生死。知道了,心就定了,人就安生了,所有的記憶也就有了一個穩妥放置的處所。是,齊豫就是這樣唱的:「眼睛不看,耳朵不聽,你是我唯一的回憶……」不看了也不聽了,蒼茫回憶裡還是那一個人。多麼固執,多麼堅持。

  這沒有錯。它不是悲劇,只是一次回憶。平靜地回憶某個人,回憶某段時光。於是身邊的一切都變得美好。美好在各自的記憶裡。於是,彼此可以更加安心地——各自生活。

  關於這個道理,笨姐姐還可以提供另外一種更為現實的闡述:

  「如果愛一個人,千萬不要與他同居或是結婚。」

  「維持一個遼闊的距離,偶遇,可以愛慕的目光致敬,輕俏溫柔,不著邊際地問:『好嗎?』一年一次已經足夠。」

  ——這樣的結局,可以蒼涼到近乎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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