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可以為他(她)付出任何代價!
但…為了對方付出那麼多,得到的是『什麼都沒有』
常為了一些瑣碎之事提分手!是真的愛對方嗎?
應該不是吧……!!
真的愛對方…應該是會好好的珍惜!不讓他(她)受到任何傷害
而不是動不動提分手,來增加彼此的感情!
分手!?提一次 就已經嚴重的傷害到對方的心了
而不隻是一次…是常常!提分手的次數 已經到了再次提分手 而對方已沒感覺的地步
要提分手 為什麼還要求重新在一起?難道感情可以如此玩弄!?
交往一年多 分手次數已多到數不盡的地步 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
是真的愛對方嗎?還是隻是要求個還是男女朋友的名份?
既然會提分手!就代表彼此不適合~在一起!隻會讓另一方的傷害延續下去
但…總是有人寧願『傻』到這種地步!寧願已經知道不適合!還想繼續在一起
眼前所有的…也寧願放著不管!隻為盲目的追求『不適合』的感情延續
隻會盲目的付出!卻不懂得怎麼收回的人…隻有一個字能夠形容『傻』
忘掉一切…放棄一切!有多困難?但我真的不敢相信 愛一個人 能夠愛到
連自己也無法自拔的地步!放手吧…別再錯下去了
能傷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的發生!自己也跟對方說過了!不希望有第二次的發生
否則真的無法原諒!而對方還是讓第二次再次發生…但自己還是能原諒對方
誰還能夠擔保沒有第三次、第四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