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文化局邀請全民寫出「我的故事」

3/14/2008   瀏覽:823    

桃園縣府文化局舉辦「桃園縣第一屆『全民寫傳記—我的故事』」活動,凡是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走過大時代、有精彩的人生故事者,皆可以參加。參加者可自行撰稿或由文化局委外協助撰寫,

入選的故事將由文化局負責費用,以數位出版概念,幫作者以印刷出版、拍攝影音紀錄片、

製作電子有聲書等方式發行,歡迎全民一起說出自己的故事。

文化局長陳學聖表示,為鼓勵與保存民間傳記文化資產,培養民間傳記書寫人才,特別舉辦

「全民寫傳記—我的故事」活動。期望透過全民親述自己生活經驗,追溯及發掘個人際遇、

家族的移民歷史、親族倫理關係、個人事業發展歷程等;除了文字外,參加者也可提供富價值

的日記、信件、私人文件和照片。徵稿字數至少2萬字為原則,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民眾可上桃園文化局網站 Http://www.tyccc.gov.tw列印報名表,或寄回郵信封索取。

只要明確敘及人生的心路歷程、行業心得等動人故事,即可參加公開抽選,入選故事將由文化局

負責經費,以印刷出版、拍攝影音紀錄片、製作電子有聲書等方式發行,歡迎全民一起說出

自己的故事。

收件日自97年5月1日至5月30日止,參加者提供報名資料一份參加抽選,已有作品者可連同作品

影印本二份及電子檔(word檔)一份,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圖書

資訊科收」,封面請註明「參加全民寫傳記—我的故事」徵選活動。

洽詢電話:03-3322592轉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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