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 多冤大頭

3/7/2008   瀏覽:545    

消基會於二月調查東森、momo以及Viva TV等三家電視購物頻道的官方網站,

發現許多明顯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條款,甚至有如果會員資料遭到冒用要自負法律責任的條文,

等於事先拋棄業者應該控管風險和徵信的責任。

 

此外,如商品有瑕疵,有業者單方面規定商品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供貨商保證,

如發生交易糾紛則由供應商負責,與購物頻道業者無關。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這些條款都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有的甚至非常離譜!」依消保法,這些顯失公平的條款應屬無效,

消費者可向消基會或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爭取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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