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男被罰送妻12萬朵玫瑰

3/5/2008   瀏覽:652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伊朗法庭已判決,

已婚男子夏辛該送給他太太何佳妹12萬4000朵紅玫瑰,因為這些玫瑰是他當初答應的聘禮之一。

依據伊朗法律,女子在婚姻關係期間得要求男方支付聘金或聘禮,甚或離婚時也可以,

而聘禮即成為女方的財產,要如何處置都行。

何佳妹表示,在結婚10年之後,她決定要回這些玫瑰,以處罰丈夫「生性寒酸」。

她告訴當地報紙說:「結婚不久之後,我開始了解到夏辛是如何一毛不拔。

他甚至不願在餐館替我買一杯咖啡。」

在德黑蘭,1朵玫瑰售價約2美元(約台幣62元),

而12萬4000朵得花24萬8000美元(約台幣7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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