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員工超時加班 美中文報判賠1.6億台幣 !

3/3/2008   瀏覽:250    

(法新社洛杉磯二十九日電) 美國法官今天判決洛杉磯一家強迫員工超時工作又不付加班費的中文報紙,支付五百一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六千萬元)的賠償金和利息。

 

洛杉磯東南方蒙特利公園的「世界日報」兩百名員工,在二零零四年提出集體訴訟。

 

他們指控這家洛杉磯規模數一數二的中文報,不時強迫員工上班達十二個小時,中間不准休息;這已違反州政府和聯邦法令。

 

原告首席律師團顧問雷尼克表示:「制定這些薪資和工時法令,就是為了防止肆無忌憚的雇主侵佔勞工權益。」

 

聯邦法院在二零零七年一月,曾因員工未收到加班費,判決世界日報支付超過二百五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萬元)的賠償金。

 

這場判決後,員工再次上訴,要求世界日報為四年訴訟期間拒絕支付的薪資,支付賠償金和利息。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馬歇爾今天修正判決內容,提高賠償金至三百五十一萬美元,另支付一百六十七萬美元利息。

 

律師表示:「這項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警告所有雇主,不要侵佔移民或非英語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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