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林中斌先生所說的音樂家魯賓斯坦的故事後,我轉述給班上的學生聽。說著說著,在那一瞬間,腦海裡卻突然開悟:魯賓斯坦自殺不成時,忽地反問自己:「為什麼我要結束生命?」本來人出生時就是一無所有,沒有金錢,沒有女友,也沒有朋友,什麼都沒有。而再次失去這些,那又有什麼好可惜的?不禁令我想起佛謁所言:『本來無一物,何故惹塵埃?』有,縱使很少,也是值得高興;無,本來就無,何必覺得傷悲?
要不要快樂是自己決定的:生病時可以快樂、窮的時候可以快樂,甚至死的時候也可以快樂。自己為什麼要被外在環境主導?從那一刻開始,他決定要讓自己活得快樂,就算沒有錢或是永遠被人瞧不起,他還是要保持快樂。
快樂絕對不是有錢人、聰明人、上位人的權利,雖然我很窮、很笨、很卑微,但我依然能夠體驗『自己能擁有的快樂』。生命是樂、生活是樂、生氣是樂、貧窮也是樂,一切隨緣而樂,但在自己能否體驗、享受任何時刻所面對的樂趣。
有的人很有錢、很有地位、很多女人,但他並不能感到快樂;因為他體驗不到、忘記去感受、不懂得珍惜、不知道感恩,所以他不快樂,縱然他擁有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