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2008 瀏覽:613
債務清償條例,被國內幾十萬卡奴視為救命仙丹,不過申請破產並不代表可以拋棄債務,
因為依照條例,還得提出六年還款計畫和目標,生活將會更拮据。破產的人可不能坐小黃代步。
飛機和高鐵,看看就可以,出國旅遊住五星級飯店享受只能用想像的。因為有錢就要還,
買不動產就和投資理財等到下輩子,平日單筆消費一定要在五百元以內。工作需要用到的電腦、
數位相機和家電合計一年不能超過十萬元。嚴格的開銷規定,卡債族簡小姐就認為根本做不到。
提醒卡奴,不管是聲請更生還是清算,都只能讓你暫時喘口氣,還是會被列為信用不良,
想要真正得到自由,還清債務是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