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理財方式

1/16/2007   瀏覽:400    

最近看到某網站有即將步入婚姻的新娘為了錢的事情跟另一半鬧不開心,別人的事情我不好說嘴也不好意思亂出意見,不過我們自己是這樣處理的。

我們兩個目前差不多,加起來約九萬。房子已經買了,今年三月即將結婚。房子簽約金是我爸出的,約50萬,房子是我的名字,另一半家裡因為經濟因素並沒幫忙出錢,不過我們沒有怨言。

中間工程款部分我們兩個都有拿出來,只是相較之下還是我出的比較多;目前已經在付貸款,我們先使用寬限期,只繳利息,趁這段時間多存一些本金,到時候可以還多一些錢。不過因為工作距離交通關係,我每個月交通支出不用一千,他每個月油錢約5千;我不用給家裡生活費,他每個月至少要給家裡5千塊。

我們商量好,每個月扣掉必要支出的保險費、生活費等等,至少要存進六萬塊,但這六萬塊裡我就佔至少3萬~3萬5。其他的錢就是個人自行運用,就當是自己的私房錢。不過因為我存得比較多,所以平常出去吃飯什麼的小錢就都是他付。因為他賺比我多一些,所以水電也是他支出。

我計較嗎?其實沒有。我覺得這是我們的共識,既然商量好了,而且是我們的家,就不要再去計較誰出得多誰出得少。他有養家的壓力,我沒有,這是我該體諒他的。況且房子在我名下,他也不會干涉我錢要用到什麼地方,給我很大的自由,我也沒啥好抱怨的。我們交往將近十年,早在我們還沒結婚共識時,他為了送我回宿舍,半路摔到山谷摔爛一台車,我自願幫他付一部份車貸時就沒想過以後要不要拿回來的問題。對我來說,該花的錢就是要花,只要自己心甘情願就不會有所抱怨。

談錢真的很傷感情,尤其是要跟自己相處下半輩子的另一半談錢更是重要。為了錢,很多人會想不開。我還是覺得,兩個人好好談,有共識比較重要。最重要的是給對方尊重,尊重每個人對自己錢財的自主權,不要強迫另一半接受你支配他的錢財,或許雙方都會比較能夠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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