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發生車禍變成殘廢 可以解除婚約嗎?

2/4/2008   瀏覽:838    
  定婚後一方發生車禍成為殘廢者,他方依法得請求解除婚約。此所謂「殘廢」,係指身體五官及陰陽機能有一項失其作用者而言。但必須注意的是,必須定婚後成為殘廢,他方才能請求解除婚約;如定婚前已經殘廢而他方不知情者,則可以主張詐欺而主張撤銷婚約;如定婚前已經殘廢而為他方所明知者,則不得請求撤銷婚約或解除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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