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誇張喔、、、、、七百多萬我要賺到什麼時候
一個中東商人跟他十二個客人,一個晚上在倫敦一家酒吧就喝掉十萬五千八百零五英鎊,大約七百一十四萬台幣。
這幾個人星期六半夜到了倫敦西區的水晶俱樂部,十三個人到星期天凌晨,喝掉了三十六瓶香檳、二十四瓶葡萄酒、十六瓶玫瑰紅酒、兩瓶大瓶香檳。
結束前,幾個人又喝掉一大桶、相當於八瓶的葡萄酒和另一大桶的伏特加。由於這些酒都不便宜,算下來他們花了十萬五千八百零五英鎊又兩毛八。俱樂部老闆說,他還沒看過這麼貴的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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