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縣民守時運動─獎勵縣民宴客準時開席」

5/26/2009   瀏覽:1469    

桃園縣政府推動「縣民守時運動─獎勵縣民宴客準時開席」
中壢法國巴黎被列為參與配合本次活動的商家,
如有需要相關資料的準新人也可至中壢法國巴黎索取報名表喔!

《參加辦法》

一、獎勵資格:

(一)以舉辦婚禮喜宴主人身分書面柬邀親友出席,請柬內以文字書明宴會開席時間。

(二)宴會地點須為本縣境內合法之宴會場所。

(三)宴客桌數在10桌(含)以上,每桌以10至12人為計。

(四)宴會請柬需加印本府參考文字:「為節省您寶貴的時間,並響應桃園縣政府宣導縣民守時運動,本次喜宴將準時開席,敬請準時蒞臨。」

(五)經宴會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派員查證,確於請柬所定開席時間10分鐘內開席者。

(六)開席係指宴會主持人或其代表於現場宣布「宴會開始」,並隨即開宴上菜。

二、獎勵名額:98年計30名,以受理報名之時間序列為計算標準。

三、獎勵方式:頒發賀禮表揚。

四、報名及查證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須於宴會日期7日前(不含假日),檢附報名人之身分證影本、印製完成之請柬及「桃園縣政府獎勵宴客準時開席報名表」各1份,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本府民政處禮儀事務科辦理報名作業。

2.受理報名單位審查報名文件無誤後,報名文件影本1份,送本府民政處複審,由本府民政處於報名人宴會日期5日前,函復申請人並副知受理單位及宴會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查證工作。

3.已報名者得向原受理報名之公所或本府民政處申請撤回報名,惟須於宴會開始前3日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出;受理撤回報名單位應隨即通知宴會所在地公所取消查證。

(二)查證程序:宴會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派員查證,並於宴會結束後3日內,填具查證表1份送本府民政處彙辦。

五、本府民政處每月彙整查證結果,並於次月10日前將獎勵名單公告於民政處網站。

六、報名表由民眾自行至各公所或本府民政處禮儀事務科領取,或至下載專區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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