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2008 瀏覽:359
台中市繼「公車e化上路」後,又有一項新創舉,為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市府特與美商3M公司合作,自8月起於13輛73號公車上試辦裝置3M車身反光識別標識,搶先全台體驗安全性大為提高的閃亮公車。市府交通處長溫代欣表示,反光識別標識將可有效降低市區公車夜間肇事比率,也提供市民朋友於夜間搭乘公車更安心。
溫處長也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02年~2006年連續五年,營業大客車肇事率居所有車種之冠,其中又以夜間行車時未注意前車狀況及車輛靜止時停於路邊,因無明顯標示,導致汽機車從後方撞上居多。
自民國100年起,政府對新購大客車,將要求於車側與尾部須加裝車身反光識別標識。此次張貼反光材質,是專為大型車輛所設計的車身反光識別標識,並經財團法人車輛測試中心認證合格,其優異的廣角性充分符合公車需求,提供近90度之可視廣角,不論直行、轉彎、迴轉或停靠於路旁,均可清楚被其他車輛與路人辨識。
溫處長也表示,市府也將於為期3個月試辦行駛期間進行成效評估,若成效良好,將推廣讓市區公車進行張貼反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