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於二月調查東森、momo以及Viva TV等三家電視購物頻道的官方網站,
發現許多明顯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條款,甚至有如果會員資料遭到冒用要自負法律責任的條文,
等於事先拋棄業者應該控管風險和徵信的責任。
此外,如商品有瑕疵,有業者單方面規定商品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供貨商保證,
如發生交易糾紛則由供應商負責,與購物頻道業者無關。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這些條款都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有的甚至非常離譜!」依消保法,這些顯失公平的條款應屬無效,
消費者可向消基會或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爭取應有的權益。